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路东长兴路7号
建设单位: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情况说明: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路东长兴路7号(东经113度42分2.354秒,北纬22度46分4.316秒),项目建成后总投资2300万元,占地面积16876.3m2,建筑面积28270m2,建成后总产能为:年加工塑胶制品2018.6128万个、pu皮革保护套50万个、金属制品200万个。
公示内容:东莞市天富励德实业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于2025年5月14日进行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14日-2025年06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蓝秋雪
联系方式:0769-828555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附件1:天富励德验收报告.zip84.7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天富励德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1000.6 kb, 下载次数0
附件3:天富励德验收意见.pdf4.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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