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务院环评[2017]4号),现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陕西省食品检验监测实验室(含保健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设地址: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景路与兴咸路十字西南侧
公示时间: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6月9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8092757208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食品监测中心验收意见.pdf148.1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食品监测中心验收正文.pdf837.4 k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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