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潍坊三建砼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海绵城市产品100万平方米及塑料实壁管50万米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潍坊市寒亭区固堤街道北海路与产业一街交叉口往东500米路南
建设单位:潍坊三建砼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生产海绵城市产品100万平方米及塑料实壁管50万米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联系人:马腾(1876576254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pdf1.4 mb, 下载次数0
附件2:1、年生产海绵城市产品100万平方米及塑料实壁管50万米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7.9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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