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提示函》,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的,将在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中予以诚信扣分。
为防范代理机构在发布项目结果公告时,把不属于公告内容的附件进行上传,如如投标文件等,造成供应商商业秘密泄露。即日起,凡因审核不严,未按规范要求发布公告内容的,将在代理机构执业综合评价中予以诚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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