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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下月起对评审专家进行强制履职评价
时间:2024-08-02阅读: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文件明确提出,要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评价,进一步做好在库专家的续聘及待聘专家的选聘工作。自9月1日起,对评审专家进行强制履职评价,未按要求对评审专家进行履职评价的项目,代理机构无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这份名为《关于2024年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代理机构应当在项目评审结束后于规定时间内对评审专家进行履职评价,无扣分情形的也需进行评价。采购人对评审专家的履职评价意见由代理机构汇总并统一进行履职评价操作。

  通知还提出,完善评审专家信息。在聘及申请待聘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需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评审专家版块)完善专家信息页面必填项内容,如银行账号、工作状态、单位地址等。在聘专家如已申报的三级专业目录超过3个,则需进行专业变更。在变更说明入口上传变更说明申请及取得的职称(水平)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已退休专家有关申请表无法加盖单位公章的,可在其他材料入口上传退休证明材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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