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5QY053
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3982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3982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汕头海关缉私局局本部办案中心改造
2.最高限价: 人民币883982.36元
3.项目编号:HS25QY053
4.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3.2 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4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2.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电子磋商文件免费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缉私局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22号6楼
联系方式:王同志 0754-88193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谢小姐 0754-88080038-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小姐
电 话: 0754-88080038-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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