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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级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6-12-29阅读:0

苏财购〔201642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集中采购公布事项授权,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1711日起实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自行采购及限额标准 

  (一)集中采购。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各部门和单位(以下统称采购人)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依法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并与省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配合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项目,经省财政厅批准,可转为分散采购,按国际招标有关规定执行。 

省级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按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执行。 

  (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省级分散采购包括集中采购目录内(除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及定点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外)采购预算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工程预算100万元以上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散采购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由采购人按规定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自行采购。自行采购是分散采购的一种形式。省级自行采购包含三部分。一是货物类。对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实行网上商城采购。对个别网上商城不能满足的项目,采购单位可按财务管理规定,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实行自行采购。二是工程类。对施工单项合同预算20万元(不含)以下实行自行采购。三是服务类。对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不含)以下(除协议供货外)实行自行采购。 

  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批量集中采购管理 

  (一)协议供货是集中采购的特殊形式。指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特定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产品的价格和服务条件,以协议书的形式,由采购人在确定的中标供应商范围内以及供货有效期内自主选择的一种采购方式。省级规定协议供货项目是:PC服务器、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公务用车、图书、复印纸、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会议服务、会计服务、审计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工程等共计15项。具体限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预算100万元(不含)以下;工程类,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为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是协议供货的特殊形式。协议供货的管理按《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明确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协议供货项目采购预算在10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应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二)批量集中采购是对一些通用性强、技术规格统一、便于归集的政府采购品目,由采购人按规定标准归集采购需求,交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采购形式。省级批量集中采购项目是: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和空调。具体限额标准为:单项或同批预算在20万元(含)以上的,统一交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三、公开招标政策规定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应实施公开招标的最低限额。对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凡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都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服务类采购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或开标后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均应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购〔20079号)、《关于明确江苏省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0929号)的规定向省财政厅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工程类项目招标执行省政府印发的《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200448号)。 

   四、其他事项 

  采购人应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1637号)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建立健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自行采购监管制度。要落实岗位制衡、职责分工、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工作要求,依法参加集中采购,依法实施分散采购,规范开展自行采购。 

   省财政厅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对《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修改调整。

 

  
附件        
江苏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类别 编码      集中采购数额标准 备注
货物类 A0201010301 PC服务器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10104 台式计算机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上批量集中采购
A02010105 便携式计算机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上批量集中采购
A02010301 防火墙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10302 入侵检测设备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10601 打印设备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上批量集中采购
A020108 计算机软件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A020201 复印机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A020301 载货汽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30501 轿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30502 越野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30503 商务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306 客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20307 专用车辆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A02040101 固定架、密集架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A02051228 电梯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A0206180103 空调机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下网上商城采购    预算20万元及以上批量集中采购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A05 图书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6 家具用具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A090101 复印纸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工程类 B 工程 单项合同预算20(含)至100万元(不含)之间为协议供货 100万元(含)以上为分散采购
服务类 C01 科学研究和试验开发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2 信息技术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403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503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06 会议和展览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601     会议服务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省级协议供货实行全省联动
C0602     展览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801     法律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802     会计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0803     审计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0806     广告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081401     印刷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0816     票务代理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09 专业技术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0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202     房屋租赁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2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2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13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5 金融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504     保险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预算100万元以下协议供货(定点采购)
C16 环境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8 教育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901 医疗卫生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1902 社会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C20 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预算100万元及以上集中采购  
说明:本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名称、编码和说明执行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   编码
省消防总队 消防车 A02030707
消防装备及器材 A032501
省公安厅 技术侦察设备 A032506
警械设备 A032507
防护防暴设备 A032509
网络监察设备 A032511
省教育厅 网络设备(教学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A020102
教育服务(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C18
省卫计委 医疗设备 A0320
医用耗材 A032024
省残疾人联合会 轮椅车 A020311
假肢装置及材料 A032021
助残器具 A032028
特殊教育服务 C1807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仪器仪表 A0210
计量检测 A0212
专用设备 A03
技术测试服务 C0901
省体育局 体育设备、器材 A0336
全民健身器材 A033626
体育彩票专用器材 A033705
运动服装 A0703
体育服务(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C2004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限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有规定除外
服务类 单项或同批预算2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有规定除外
工程类 施工单项合同预算100万元(含)以上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含)以上货物、服务类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采购活动前,获财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五、网上商城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同批预算在20万元(不含)以下的货物实行网上商城采购。不能满足需求的,采购单位可按财务管理规定,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实行自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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