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fcgc@czj.shanghai.gov.cn,并在主题里注明“需求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800号上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邮政编码:200030),并在信封上注明“需求标准征求意见”字样。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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