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章办法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规章办法 >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3-11-11阅读:0

沧市财采﹝2010﹞12号

市直各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落实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沧市财采〔2010〕4号)的有关要求,并与实施“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统一管理平台”工作相适应,制定了“沧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持“政府采购计划表”与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文本、“沧州市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分月用款计划表”)的一致性,“政府采购计划表”必须加盖预算部门公章。

  二、为与“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统一管理平台”相适应,采购单位必须认真、准确、全面填写“政府采购计划表”中的各项内容。

  三、为加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管理,保证采购资金使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采购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分月用款计划表”批准的采购项目内容和资金下达时间,于每月10日之前上报政府采购计划。

  四、“政府采购计划表”自2011年1月1日起使用。

  附件:1、沧州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表 点此下载

  2、填报说明 点此下载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