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重庆市正式发布《重庆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出市场主体间远期约定购买的风险补偿。
《重庆市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办法》指出,将通过合约方式远期约定购买创新产品和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主要内容包括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和风险补偿2个方面。
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是指购买单位和创新产品与服务提供商,双方通过合约方式约定购买现有市场未能满足的创新产品与服务,当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约定的要求时,购买单位按约定的规模和价格实施购买。购买单位分为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财政资金约定购买,以及市场主体之间购买两类。
风险补偿是指市场主体间达成1年以上5年以内的约定购买协议,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保险公司投保,当供应商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满足约定的要求而购买单位不予购买时,或者是供应商的创新产品与服务无法如期满足约定要求时,由保险公司对供应商或购买单位给予风险补偿。
该办法发布后,重庆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市场主体间远期约定购买的风险补偿。风险补偿的标准不超过供应商投保保险费用的50%。具体程序为:若创新产品与服务研制失败或产品与服务符合合同约定而购买单位不予购买等情况造成违约的,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赔付损失的,由第三方平台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将赔偿金赔付给守约方。第三方平台统一向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申请保费补贴。市财政将保费补贴拨付到供应商。
据了解,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购买的范围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比如:电子信息、软件、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原则上利税率高于20%,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重庆市经信委副主任居琰称,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能发挥政府购买和公共财政的引导功能,通过远期约定政府购买,降低创新风险,激发创新活力。同时,也鼓励了市场主体之间通过合约方式约定采购创新产品与服务,稳定创新产品开发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市场预期。
此外,重庆市明年将征集并发布使用财政资金的远期约定购买需求,在行政办公、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公共安全、医疗卫生、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启动创新产品与服务的远期约定购买。同时,还将先期遴选10家左右龙头企业作为购买方同创新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开展远期约定购买及风险补偿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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