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将农村的垃圾清运工作委托给一家企业。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企业服务经常不到位,以致垃圾遍地,堆积成山。群众颇有微词,认为政府花了冤枉钱。
公共服务,不过是花纳税人的钱,解决群众生活的难。实际上,公共服务几乎涵盖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购买公共服务也成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多元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等的有效途径。不过,政府部门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购买者,只是服务方式发生了变化,并不意味着责任的“乾坤大挪移”。
为群众服务,就是要有“当仁不让”的担当精神。然而,有些地方却把购买服务搞变了味,认为就是“买别人的活,分自己的责”,自己乐得当“甩手掌柜”,甘于做“服务看客”,既不对委托单位监督,也不重视群众反馈。勿容置疑,这也是一种“为官不为”,其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更是格格不入。
“执政勤奋为民,应看事业重如山”。为群众服务是政府部门的“责任田”,一时一刻都荒废不得。为群众服好务,就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既要实干苦干,更要有责任担当。政策千条线,服务一根针。没有用责任这根“针”穿针引线,不抓紧监管这个“牛鼻子”,再好的理念也会成为“纸上概念”;再好的政策,也会沦为空洞的口号;再好的举措,也难免会始终绕着起点“画圈圈”。
总而言之,“购买服务”不能成为“懒政”理由。将“购买服务”异化为责任的“乾坤大挪移”,暴露出的是面对问题和矛盾“躲着走,绕着走”的“作风病”,对于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作为的少数部门少数干部,不但要大声呵斥,更要落“板”猛击。惟其如此,才能让“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才能让“推诿责任”转变为“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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