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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赔偿差价戳穿了政府采购的脓包
时间:2015-12-28阅读:0

  一起交通事故中,南宁市民李先生撞坏了20多米长的路中间护栏,交警让他先到管护交通设施的广西汇安公司赔偿护栏。该公司第一次报价1.7万多元,李先生认为报价太高,便委托中硕公司进行评估,结果评估的赔偿款是6700多元。经过协商,12月23日,该公司再次报价,这次降至1.08万元,但李先生尚未表示接受。

  赔偿20多米的公路中间的护栏,两个不同单位开出的价格竟然相差接近3倍,这确实是让人难以理解。我们很容易想到的原因是,第一,中硕公司的评估价格故意压低了,所以只有6700多元;第二,汇安公司故意抬高了价格,所以赔偿额高达1.7万多元。

  但是,根据汇安公司的解答,似乎上面两种情况都是不存在的,而且两家公司的评估价都是合理的。汇安公司认为“李先生提供的评估报告没有问题”,但“评估报告并未体现他们公司工作的特殊性”。原来,汇安公司的价格之所以高,他们有两个特殊情况:第一,他们24小时待命,只要接到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有关道路设施设备被撞坏或损坏的消息,我们白天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而晚上要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人工成本很高;第二,所有的交通设施设备,都是成批量地从外省购进,但是有的一两年才能用到,因此积压了大量的资金,还要花费不少库存费,因此不能按照常规的维修来计算费用。

  这就是说,正是由于汇安公司过高的人工成本和过多的材料成本,使得市场上只要6700元的护栏变成了1.7万元的价格了。那么,汇安公司的这两项成本难道不可压缩吗?第一,虽然人员24小时待命,应该说大多数时间都是“只待命,不上阵”的,难道就这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他们是在打牌、玩手机拿工资吗?第二,为什么所有材料要提前采购、积压一年?除了采购困难的特殊设备,像钢材之类的用物,不是打个电话就可以送到吗?为什么让活钱变成死物?由此看来,汇安公司的成本是可以大幅度压缩的,即使不能压缩到市场价的6700元,立即压缩一半是很简单的事。

  那么,市场价6700元的护栏,汇安公司却要卖1.7万元,他们的货能卖得出去?原来,汇安公司的高价格是卖给政府的,最终由纳税人买单的。经过政府的招投标,汇安公司中标负责管护青秀区的交通设施设备,纳税人就这样以近3倍的价格购买了汇安公司的服务。或者上述人工成本和资金成本就是他们向政府卖高价的理由,也正是他们不需要想方设法减低成本的原因,反正有政府这个冤大头购买,反正公家的钱最好赚,不赚白不赚。

  律师说,经营成本高不是报高价的理由。其实,现在我们已经不关心李先生究竟会赔多少钱,我们更关心整个汇安公司中标负责管护青秀区的交通施设设备的招投标是怎么进行的。或许,政府会告诉我们,招标程序完全合法。但是,作为老百姓,我们只认一条死理:政府采购的一切商品不得高于市场价。如果高于市场价,这样的招标就是错误的,就必须纠正。说一千道一万,不省钱的政府采购就应该让它完蛋。

  所以,当市场价6700元的商品,政府招标购买却需要1.7万元,这样的招标就需要纠正,需要追责,我们不能让纳税人的钱无声地流到私人的口袋,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政府采购的脓包应该挑破放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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