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其直接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同时,对于政府自身的改革和职能转变,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政府从大量非核心、非优势的公共服务中“抽身”出来,一方面可以精兵简政,降低行政成本,遏制政府部门从公共服务中牟取利益的倾向,遏制公共服务中的腐败交易;另一方面有利于打破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大多数公共服务的垄断局面,降低社会组织从事公共服务的门槛,以此强化公共服务领域的竞争,强化政府对公共服务的监管,提高公众与公共服务生产者的谈判能力,最终有利于公共服务提高水平,改善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的各种需求。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这一举措,释放出了积极改革的信号,其初衷无疑值得肯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要注意一些地方和部门将好经念歪的现实,做到提前谋划、加强监管,化解政策实施中的遇到的新问题,如此才能最终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按照“一年试点、一年扩面、四年推广”的步骤,逐步推进,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为公众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这一举措,释放出我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积极信号。今年,是我市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开局之年,任重而道远。
一个服务型政府,必然不是大包大揽的“全能型”政府。民生问题千千万万,政府靠自身力量难以悉数解决。一个较好的办法是,碰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就请专业人士解决,这必然能极大提高服务效率。现代社会,社会服务分工愈发精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被证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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