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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网不是腐败滋生地
时间:2015-10-16阅读:0

  北京市审计局发布了36家市级部门单位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同时发布了对市审计局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公告显示,部分单位违规采购,收入不及时上缴财政,资金闲置滞留,提前付款,多报多领等问题被悉数曝光。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可以说,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腐败、节约资金,更好的为民服务。 

  但是,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凑预算、拿回扣、虚报冒领等现象。有些“官办”社会组织更是成为其主管部门的“提款机”或是“招待所”,双方相互勾结虚报预算,利用“购买”资金变相“三公消费”。这些现象不但阻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健康发展,更会滋生腐败。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意在加大问责处罚力度,严防暗箱操作、寻租腐败,遏制“天价采购”、“黑心采购”、“虚假采购”等违法违规现象。而利剑出鞘,就是要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斩断乱伸的“权力之手”。财政资金在有约束的政府采购制度框架之内,才能花得实在花在刀刃上。丁是丁卯是卯的政府采购让不少仍抱有非分之想的采购单位胆战心惊,唯一可辟的蹊径就是想方设法逃避政府采购制度,在制度之外私设市场自行委托等种种乱象不胜枚举,用财政资金掩盖不为人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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