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企业走出去提五点建议:
一、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进入“引进来”和“走出去”结合,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并重的新阶段。应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大鼓励支持企业利用产品优势和技术优势走出国门。
二、要利用多双边高层交往和对话磋商机制,定期研究发布全球经济发展政策信息,国别经济发展情况和金融机构国别风险报告。进一步扩大商签国家范围。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有效精准的专业咨询、行业支持和务实服务。
三、对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实行以备案制为主和自我管理的方式。确立企业对外投资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政府重点加强事后对在外企业规范、诚实、环境资源友好型监管和服务。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异地投资、跨境并购、联合投资、股权置换、境外上市发债按投资规模给予相应激励。
四、充分考虑到“一带一路”的南亚战略和云南、广西、东南亚、南亚国家区位优势,支持亚投行、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以及国开行设立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优惠贷款,并利用大湄公河次区域、蒙中印缅经济走廊、北部湾经济区的市场体系,来推动云南、广西等与周边国家建立交通、托运等互联互通。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