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现场 刘京洋摄
文/郭先旗
今日北京,雾霾散去,已是晴空万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来自中央单位200余名采购学员欢聚一堂,共同分享2016年政采新成果,期待明年再有大作为。
“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新成效,推进改革创新实现新进展,创新监管模式迈出新步伐”财政部国库司巡视员娄洪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培训班”上用四个“新”字总结了2016年中央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对于即将完成的2016年答卷,娄洪给出的评语是: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与构建结果导向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政策体系、执行机制、监管模式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期望相比,仍需要进一步努力加以解决。
如同霾后的天清气朗,明年的政府采购工作重点也已明朗。娄洪强调,2017年是实现“十三五”改革发展目标的重要一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要突出加强“五个”工作重点。
加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动态监管。逐步扩大动态监管范围,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要严格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组织采购活动。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管理,积极配合财政部对动态监管中发现疑点问题的核实处理,及时整改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推进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直接委托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已经采用竞争性购买方式的,应当继续实行。过渡期内,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且需报批的项目,财政部将简化申请材料要求,无需提供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但需在公示时说明购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培育,提升各类社会组织的市场竞争力,逐步减少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直接委托的购买服务事项,积极推进采用竞争择优方式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
简化优化审批审核事项。要切实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内部会商等组织工作,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和流程,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所属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工作,避免由于审核审批影响采购组织效率。
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各中央单位应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权力制约,完善内部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细化内部流程,把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嵌入本单位内控管理流程,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强化内控管理。建立长效化内控机制,重点做好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各项政府采购要求管理,将其嵌入内部控制流程,明确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委托代理权利义务,分开设置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核、合同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对采购及相关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各集中采购机构还要重点做好流程控制,围绕政府采购具体环节加强管理。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