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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在政府采购中引入最低工资标准获支持
时间:2016-02-17阅读:0
  由于欧盟各国的税收和劳工待遇要求不同,企业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竞标时通过使用廉价劳动力进行恶意竞争的现象频频出现。近日,德国政府废除了一家拒绝为劳动者提供最低工资保障的政府采购竞标企业的竞标资格,而欧盟法院对此表示支持。

根据欧盟法院的表态可以推断,今后如果企业不能为参与项目的劳动者提供最低工资保障,将有可能无法参与欧盟各国政府的政府采购竞标,长期困扰欧盟各国和企业的政府采购劳工倾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在本案中,德国政府将一家参与一项邮政服务竞标的企业从候选名单中排除,因为该企业无法为参与竞标项目的劳动者提供最低工资保障。德国政府做出这样的决定,源自德国政府采购法规规定,赢得政府采购项目订单的企业,要给项目相关劳动者支付不低于8.7欧元/小时的最低工资保障。而企业要在竞标环节提交书面文件,说明提供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情况。德国政府希望借此打击在政府采购领域通过压榨廉价劳动力降低项目成本引发的恶性竞争,同时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欧盟法院的法官们对德国政府的决定表示支持。法官们认为,只要不违背欧盟法律,欧盟各国可为本国的政府采购制定各自的法律法规作为规范本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准绳。本案的情况适用于欧盟2014/18指令中“考虑社会影响”的要求。因此,本案在招标环节设计中,招标单位要求竞标企业对劳务报酬支出提交书面说明也符合欧盟法规要求。此外,欧盟法院注意到本案德国政府的决定符合“透明和非歧视原则”,符合欧盟关于保障劳工权益的96/71指令,即“要求为劳动者提供最低收入保障”的要求。(惠梦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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