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与国际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理论研究与国际交流 >

世行报告:大部分国家未设中标“公示期”
时间:2015-10-29阅读:0

  据世界银行近期发布的一份研究显示,全球范围内大部分国家并未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设定“公示期”,即在中标企业确定后,“公示期”内未成功中标企业可质疑中标结果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世行日前公布的一份旨在调查政府采购政策环境是否有利于私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研究——《2016政府采购标杆报告》显示,在政府采购流程中,大部分国家未设立中标“公示期”或“公示期”时间短于国际机构推荐的10天标准。

  此外,该报告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国家在政府采购流程设置中均存在公开透明方面的问题。例如,有些国家规定中标结果由中标企业组织公示,无法有效保证其他投标者的知情权;有些国家并未规定对中标结果的质疑限期予以答复等。

  调查显示,在27个样本国家中,包括英国在内的12个国家未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公布受质疑的中标项目的调查结果。在巴西,申诉对象在7天内就能得到调查机构的答复。而在黎巴嫩,虽然对于答复申诉的时间没有要求,但是参与投标的公司在2年内都可以自由对中标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声明| 版权隐私|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