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对于推动农村地区的全面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是实现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成为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保康县寺坪镇财政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项目谋划与申报。在项目实施前,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充分听取农民意愿,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通过村民民主议事程序,重点选取村民需求迫切、愿望强烈的项目,如村内公路建设、小型水利、环境治理等。秉承共同缔造理念,激发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共同谋划、共同参与项目实施,既要解决当下问题,又要着眼未来,可持续造福百姓。项目申报审核坚持“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
项目实施与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村干部、党群代表、受益群众等,深入项目现场实地勘查和测量,严格把关,精准预算。同时,明确项目建设范围,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财政专管员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村集体安排专人实时监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行立改,确保项目安全、高效实施。
项目成效与监督。项目竣工后,镇项目办、财政所会同村集体开展项目验收结算,对完工项目实地勘查、测量、拍照,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做好账务处理,登记固定资产。同时,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对完工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使用情况在村委会公示栏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全程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惠民生、合民意。
寺坪镇财政所通过严格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督,有效推进了寺坪镇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未来,该所将持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纵深推进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财政力量。(通讯员:朱大博、宋永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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