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落实,推动对口帮扶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溧阳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一是科学统筹谋划。年初要求各单位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0%和3%比例预留年度采购份额,严格落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采购份额制度。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定期通报采购脱贫农副产品工作进度,督促各单位按照政策及时完成采购。实现从预留采购份额到完成脱贫地区采购工作的全流程在线监管。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