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嘉鱼县财政局立足职能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以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推进“政采贷”业务,支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今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已办理“政采贷”业务5,48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6%。
一、提前谋划,取长补短,当好业务开展“联络员”。县财政局将推进“政采贷”作为助企纾困解难、帮助企业提速增效的重要举措,邀请县内5家金融机构召开“政采贷”工作座谈会,开展“政采贷”政策宣传,鼓励金融机构在优化贷款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采贷”业务。会同人民银行嘉鱼县支行加强“政采贷”业务开展的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系统衔接、数据支撑等环节工作,积极推进全县“政采贷”业务扩面提质增效。
二、大力推广,多措并举,当好业务开展“宣传员”。在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开设“政采贷”宣传专栏,方便政府采购供应商深入了解“政采贷”政策,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明确增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嘉鱼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告知并精准指导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展合同融资。定期统计、汇总、分析全县“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意见建议,研究破解工作中堵点难点,不断找差距、促提升,力求用优质的服务满足供应商融资需求。
三、稳步推进,完善制度,当好业务开展“安全员”。在业务推进过程中,县财政局不断完善制度,在《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质效的通知》中明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予20%利率优惠;对满足线上“政采贷”授信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申请,全面推广“2100”一站式融资服务模式(即利率优惠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办理“政采贷”,除支付贷款利息外,无需缴纳任何其他费用。要求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按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及时进行合同备案,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和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不得干预供应商选择金融机构融资,不得无故拖延支付合同资金;积极配合金融机构锁定融资回款账户信息,确保财政资金到位后优先支付到还款账户,让财政资金全程闭环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安全回笼,最大程度消除回款隐患,力求用完善的制度消除金融机构“惧贷”心理。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持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推动政银企之间建立互信、互利、互助的良好关系,让企业“贷”来金融活水,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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