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服务上做“加法”
让“不见面”“零跑腿”成为常态
全面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动政府采购监管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预算管理一体化等平台数据共享,开展跨区域远程异地评审,不见面即可办理采购预算、项目执行、履约验收、资金拨付等业务,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从预算到验收的全流程线上办理,为市场主体提供“零跑腿”服务。
02
在流程上做“减法”
为企业省时省事省钱
深化运用“一压三降”工作机制,推行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电子保函、“政采贷” 和“4个一日办”,实现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确定采购结果、合同备案和验收全部在1日内完成,压减办理业务时限,降低采购人前期环节、投标环节和生产环节投入成本。实行“双向承诺+信用管理”制度,不得要求出具委托书的供应商亲自领取采购文件或到场参加开标谈判,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可查询的网络信息数据,不得要求供应商重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得要求供应商单独提供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供应商隐形负担。
03
在惠企上做“乘法”
释放政策叠加效应
全力提供政策便利,严格执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政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制度,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可提高到50%。建立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依托蒙信通app推出本地化金融服务产品,为中小微市场主体提供便利的掌上融资服务。
04
在监管上做“除法”
破除壁垒促进公平
打造透明采购,建立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实现采购预算、意向、过程、结果、合同、需求、计划、验收报告、资金支付等9个环节信息全公开,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知情权。推进智慧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功能,防范和惩治供应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强化纠纷调解,完善先调解、后裁决和调解与裁决并行的模式,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制度性建设在3月10前完成,其他内容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c) 2008-2025 全国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