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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和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发挥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近日,兴化财政局印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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