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侨工业集中区仓西路南侧、能源路东侧、沈海高速西侧、电池模组生产项目北侧
建设单位: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工 0592-5136997
附件1: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验收意见.pdf155.4 kb, 下载次数0
附件2:宁德时代工程中心项目(三期)验收报告.pdf3.3 mb,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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