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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禁止大企业参与2亿3000万韩元以下的公共采购
时间:2013-05-20阅读:0

译自:2013年3月11日 【韩国】www.naver.com
编译:工信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毛甘泉


  自今年4月末开始,大企业原则上被禁止参与2亿3000万韩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日前,中小企业厅厅长表示,将在指定的202个商品名目上给予中小企业优先中标的机会。以2亿3000万韩元为标准,去年该限额以下的公共机关采购产业的规模总计达到了2兆韩元。
  政府也于本月7日明确表示,尽管“中小企业商品贩卖促进暨销路支援相关法律施行令修正案(《销路促进法》)”出台的时间较迟,但本月底该法就将开始正式生效。
  《销路促进法》如果生效,公共机关采购涉及的产业中,不足1亿韩元的项目只允许小企业(制造业的标准是劳动者人数在50人以下)参与竞标。1亿韩元以上2亿3000万韩元以下的项目,小企业和中型企业(制造业的标准是劳动者人数在300人以下)可以参与竞标。2亿3000万韩元的投标标准是中小企业厅通过国内中小企业问卷调查决定的。到目前为止,在中小企业厅长制定的隔离带、路灯、灯柱、水槽等中小企业竞争的202个产品目录上,禁止大企业参与投标。国务总理办公室的相关人士表示,“原则上来说,受到大企业支配以及与大企业存在隶属关系的中小企业是不允许投标的”,且“该标准适用的商品品种达到1万种以上”。
  《销路促进法》是去年6月制定的,中小企业厅要求在投标参与的对象方面,将合作组合包含进去,而这与反对此事项的企划财政部之间存在意见分歧,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施行令的修正案延迟了10个月。郑烘原国务总理上月13日从中小企业社长那里听闻,因为施行令修正案的延迟导致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于是做出了协调好部门之间的意见,尽快修改施行令的批示。根据这次施行令的修正意见,合作组合将不能成为招标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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